海南创业人才申报 通过将获百万经费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2-08-28
作者: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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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 百万启动经费助推人才创新创业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开始着手组织开展第四批“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评审通过,确认资格的受资助人才,将享受包括“一次性拨给100—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在内的六项优惠政策、六项重点支持和六项优先服务;并享受妥善解决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问题的待遇。本报提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
引进人才种类
我省重点发展的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油气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等新型工业,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海洋经济等领域需要的高级研发人才、高级创意人才;
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A类
自主创业型人才(A类),指在符合我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或领域,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条件:此类人才必须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校等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或掌握关键技术,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过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2010年1月1日后来我省创业,所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于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等条件。
B类
创新型人才(B类),指落户我省的企事业单位所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能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能提升我省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国际化管理水平的高层次研发人次、高级创意人才。
条件:此类人才必须具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刚性调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校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与引进岗位相关的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2010年10月30日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并在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刚性调入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9个月。柔性引进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每年驻我省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等条件。
享受待遇:
受资助人才,享受《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中含“一次性拨给100—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在内的六项优惠政策、六项重点支持和六项优先服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优先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
申报事项:
申报材料有申报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10项附件材料。申报表格以及具体申报单位,可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 ;海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hnkjonlion.net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i.lss.gov.cn 查询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