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厅级卫生事业单位。为适应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的发展需要,拟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不受工作经历限制;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疾病预防控制岗位 |
3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公共卫生 岗位 |
1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食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检验检测 岗位 |
1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食品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食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档案管理 岗位 |
1 |
档案学、政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有3年以上行政工作经历,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每人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报名者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三年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须加盖社保局印章)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子邮箱: hncdcrsk@126.com),或持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报名。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4号省疾控中心705 室
联系电话:0898-65394153
3、资格审查: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聘人员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调整招聘岗位数。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ncdc.cn/)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5、考试的形式与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6、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我单 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 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 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99805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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