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公布实施
面试考官泄密将追责
南国都市报2月17日讯(记者袁兰)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已公布并实施。办法规定,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一般不超过60%。省直属事业单位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可全部由本单位人员组成。
面试考官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该办法规定适用于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含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
办法规定,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省属事业单位面试小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小组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
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一般不超过60%。省直属事业单位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可全部由本单位人员组成。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不予聘用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规定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考生确定;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生出场的顺序应采取面试前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设多个面试考场的,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的组成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一般采取抽签方式进行分组。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通知考生面试事宜时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须经计分员、核分员、主考官和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与考生有近姻亲关系也应回避
办法明确,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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