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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4-01-22 作者:天涯小涵 浏览量: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今年来,按照部劳动监察局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建设项目由于工程层层转包、违规垫资承包、挂靠承包或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到位等情况仍然存在,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确保我省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迫感 目前,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当前,省厅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突出形势,把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措施,增强抓好工作的紧迫感,力争做到年末岁尾欠薪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春节前零拖欠。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职责。尤其是在年末岁尾等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高峰期,要早部署、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一是加强宣传。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以权威的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引导农民工理性讨薪。近期重点宣传《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317号)内容,落实以“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什么人组织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内容的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加强源头预防,控制建设领域欠薪案件高发的态势。二是加强巡查。11、12月份,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工地现场进行逐个走访检查,及时了解工资发放的动态信息。对出现拖欠隐患苗头的,要明确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努力将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隐患。对因拖欠克扣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要进行重点跟踪和监控。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凡近3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在3起(含3起)以上、或拖欠数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或拖欠人数达20人(含20人)以上的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以及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2起(含2起)以上的建设单位,其所在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要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1次约谈,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信息统计上报省厅劳动保障监察处。上述单位出现新的拖欠情况的,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黑名单”制度,录入银行征信系统,清出我省建设施工市场。四是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切实建立起职权法定意识、程序正当意识、证据确凿意识,转变重协调轻调查的思想,对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案件,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不能一味的以协调商量代替调查取证,导致案件久拖不下,出现反复上访、集体上访等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办,在法定框架内尽量缩短时间给予解决。 三、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主动履行牵头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原则,细化和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指挥平台,多措并施,综合治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集体上访、围堵等群体性事件时,对事发原因要及时厘清,对事发后果要准确预估。涉及到相关主管部门职责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强力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协助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急保障作用 要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联合纪检、住建、交通运输、水电水利等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情况进行检查,对应缴未缴的要进行登记倒查,查明事由,严格按照我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有关规定处理。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对工资责任方配合不力、工程结算发生争议等情况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妥善解决。 五、强化督导,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建立定期督查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厅将联合省级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赴各市县对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县也要组成相应的督查组,加强对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查指导。督导中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不重视、不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要跟踪督查,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解决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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