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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10-28 作者:天涯小涵 浏览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24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如本科学历为非全日制学历,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现场报名地址:海口市南沙路61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8楼组织人事处综合科 电话:0898-66826596 66804258 网上报名邮箱:RL.HNTV@163.com 2.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考生报名信息对照简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包括试用期)资格。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相关考务组织工作由我台负责。 1.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我台门户网站蓝网(http://www.bluehn.com)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我台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我台蓝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台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台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我台蓝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台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组织人事处 黄辉妍 冯学炜 联系电话:0898-66826596(传真) 66804258 监督电话: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纪检监察室 66803112 附件: 附件1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信息表.doc 附件2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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